房屋维修基金提取问题的最新动态

武义刑事律师 2025-04-10
关于房屋维修基金提取问题的最新动态,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概述: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规定,房屋维修基金属于业主的共同财产,用于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侵占或者擅自使用房屋维修基金。此外,《住宅房地产销售合同司法解释》也对房屋维修基金的提取和使用作出了明确规定,要求开发商在出售房产时应当将维修基金存入专门账户,由业主共同决定使用事项。《物权法》第七十二条进一步强调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改建、重建涉及重大事项时,应当由业主共同决定,并且需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改建、重建,改变房屋的用途或者利用屋顶、墙外等部位进行经营活动,涉及重大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并且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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